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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
2021-11-24 16:51  

各基层分工会:

根据省总工会《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》(闽职服〔2021〕8号)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组织我校教职工做好省总工会本级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(以下简称“第六期医疗互助活动”)通知如下:

一、参加对象

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职工(含各种用工形式的在职职工,但不包含延聘缓聘和2021年12月31日前即将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)。

二、活动期限

第六期医疗互助活动期限为一年,从2022年的1月1日零时起至2022年的12月31日24时止。参加第六期医疗互助活动的教职工在有效期内退休、调动的,其补助权益不受影响,直至期满为止。

三、缴费标准

每人100元。学校对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教职工给予适当资助,分别为学校资助40元,教职工个人缴纳60元(统一由学校代扣代缴)。互助金缴款后不退款,期满后不返还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1.学校以各基层分工会为单位进行申报,各分工会组织参加医疗互助活动教职工信息认真核对本人信息,包括姓名、手机号码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。 具体见《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人员花名册》(文件单独发送给各分工会)。

2.2021年11月30日前,各基层分工会将上述信息表格纸质版(一式一份,加盖部门工会印章)送至百德书院二楼校工会办公室,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13936502@qq.com,联系人:郭老师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.教职工住院时间跨越不同互助周期的(入院时间在上一期,出院时间在下一期),以出院小结记录的入院时间作为所属医疗互助周期判定基准,补助金申请按照相应周期医疗互助办法的条款执行。

2.首次参加(或未连续参加)医疗互助活动的教职工实行60天免责期。其他除外责任等详见附件3。

3.本期医疗互助活动提高了34种重大疾病(详见附件3)的补助标准,对当期内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首次确诊(指以前从未被医疗机构确诊过)患34种重大疾病的职工,第1—11种重大疾病补助从2万元提高至2.5万元,第12—34种重大疾病补助从1.5万元提高至2万元。请各部门工会务必将整体方案(详见附件3)向广大教职工宣传到位,方便教职工后续申请补助。

4.请各部门工会

六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《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》


附件1: 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.pdf




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年11月24日


附件【附件1: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.pdf已下载
附件【(空表)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金申请表(附件5).doc已下载
附件【(空表)福建省总工会职工大病补助申请表(附件6)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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